2015年锦州狗市在哪里?
之前在锦州市内有两个大型的狗市,一个是凌南,一个是千佛山,但是最近去发现都撤了。。。不知道是搬到新址还是彻底解散。如果知道的朋友望不吝告知,万分感谢!
我是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城长大的,小时候的玩伴有养宠物狗的,所以小时候对于狗狗并没有排斥心理。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还组织去过沈阳的宠物市场,但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上了大学来到北京,也曾经因为喜欢而收养过流浪狗,取名为“可乐”;也曾在街上被别人遗弃的小猫粘上回家;还因为在路边救助过小猫而被邻居投诉……这些经历都让我对于“动物保护”这一话题更加关注。
后来因为学习了动物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到人类对于动物的保护还较为浅薄,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成熟,导致很多本该在被保护的动物列如野生动物的行列里,却仍然有很多不被关注的“城市小动物”也在被无端伤害。
为了研究小动物的保护问题,我还专门查阅了很多资料。
首先,我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目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情况。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并实施至今,共经历了6次修订。虽然这部法律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证据比较难获取等原因,经常出现“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的情况,使得很多犯罪分子受到的惩处还相对较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比如我生活在东北,就经常看到有的饭店经营“山珍”,所谓“山珍”就是采摘或者猎杀的野生食用菌类,而在有些地方甚至将穿山甲、野兔等也纳入了“山珍”的范围。
据我所知,现在不少地区都在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我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时,就看到过关于“严惩贩卖野生动物犯罪”相关新闻。
除了野生动物外,很多人对于“养殖野生动物”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也存在质疑。事实上,虽然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有关“野生动物养殖”的立法,但是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很多养殖的野生动物其实并没有达到人们想象中干净卫生的程度(具体可参考“转基因食品”一文),因此我的观点是不支持“养殖野生动物”这一行为的。
说完野生动物,再来讲讲“城市小动物”这一议题。要了解如何更好地保护“城市小动物”,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导致“城市小动物”数量减少的原因是什么。经过我的调查和分析,导致“城市小动物”数量减少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寄生虫的传播。有些寄生虫是通过宠物直接传播给人,有些则是通过宠物传播的。例如绦虫就可以经过消化道进入人的体内,而蛔目的一些幼虫则有可能钻入人眼睛或呼吸道。
2.疾病的传播。一些疾病可以通过宠物传染给人,例如犬瘟热和犬细小病毒就容易感染哺乳动物和鸟类等。当然也有些传染病是人类和宠物共同拥有的,比如乙肝病毒,尽管人类是乙型肝炎病毒的天然宿主,但是乙肝疫苗的出现使得这个疾病几乎不再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而蝙蝠可以携带数十种病原体,却是极少数的几种能感染人类的动物之一,可见动物身上的细菌、病毒等物质对人来说是多么大的隐患。
3.公害。包括噪音、灯光、人为的食物投放等在内的一切可能对小动物造成威胁的人为因素都是公害,虽然看上去这些都是比较“温柔”的伤害,但是长时间的“温柔杀手”很可能降低小鼠等动物的抵抗力,从而增加患病的几率。
4.环境变化。环境的变化包括气温、水分、土壤等物理因素,也包括人类活动造成的干扰,如污染、城市化等。环境的变化会让小动物无法适应,从而出现数量减少的趋势。 了解了原因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应该如何正确对待那些“想要回到大自然”的城市小动物吧!
我提倡大家“让动物回归自然”,不是指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而是指尽可能给与动物自然的生存环境,不人为地制造动物与人的接触机会,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为此我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严禁买卖野生动物。无论是作为食品还是药材,我们都应做到严禁买卖野生动物。
2.加大对于违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法者予以重罚并在社会上通报,使违法犯罪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呼吁公众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严格审批手续,规范野生动物饲养。一方面,我们要严禁个人随意饲养野生动物;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管理,对现有养殖户的审批手续进行审核,规范行业准入。
4.加强科普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野生动物及动物保护的相关常识,增强全民保护动物意识。 最后,我想说,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好它们!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动物,远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