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能安乐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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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台湾动物园发生了一起猩猩自杀的案件。一只26岁的母猩猩为了不再忍受不孕产生的痛苦,遂毅然跳崖自尽。此事引发了社会对动物安乐死的涉及和讨论。有台湾网友感叹,“人做不到无愧于心,就连动物也不愿再做人类的伴侣。”

然而,近日一条微博又将人们对于“动物安乐死”的思考拉回到人类自身——一位网名“小虫虫要飞”的网友发微博称,自己的狗小笨由于患了恶性肿瘤,在就诊一年多后已完全无法行走。由于其病情与猩猩自杀案中的母猩猩颇为相似,微博发出后,引发网友对“人类是否要为动物做临终关怀,或者给予安乐死”的讨论。

微博中所指的小笨今年4岁,是网友从流浪狗中转救回来的小探知,活泼可爱,深受网友喜爱。去年5月,小笨开始食欲不振,并出现呕吐、呼吸困难、咳嗽现象,经诊断,患的是右肺腺癌。但治疗后,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迅速恶化。“小虫虫要飞”称,由于小笨病得太快,医生还没来及做太多检查,但结果基本可以确定是恶性淋巴瘤,而且很可能是右肺腺癌。

小虫虫要飞”称,由于小笨无法再正常行走,且病情十分痛苦,自己实难割舍,遂通过微博寻求网友帮助,是否有什么可以给小笨使用,使之减少痛苦,“不管用什么办法,只求能让我爱犬少受痛苦……请原谅我不祥的念头,我知道很残忍,但是没办法,小狗实在太痛苦了。”随后,她还通过微博发来一张小笨躺在床上吐食的照片,床上都是小狗的呕吐物和泪水。

微博发出后,很多网友转发、评论,不少海外网友也密切关注这一事件。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临床畜牧兽医系主任樊仕君教授解释,主人给小笨安乐死,完全是人对其生命的善待。

樊仕君坦言,动物安乐死的问题无法避免,且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不同之处在于,西方许多国家实施起较为规范,通过法律或动物福利组织来执行。在我国,据我了解,只有部分大城市的少数几家医院有资质,而且,愿意做的医院也不多。”他说,从道德角度而言,人是动物的终极关怀者,但动物长期生活在危险或痛苦之中,最终将走向死亡,这时“人性”释放“兽性”,对安乐死的诉求十分合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取决于其本身,死亡是自然法则,谁也无法逃脱。对痛苦的人择其善终是人性之善,不能奢求人人都做圣人,做不了圣人,就不做动物的家长,给动物以最大的尊重也是善待人类自己。”

而北京大学哲学教授张健华则认为,选择是否实行安乐死,不仅需要考虑医学措施,还需要考虑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因素。他说,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介入生命的时刻可以更多、更深,但是,这样是否就完全摆脱了道德责任呢?如果生命可以被最大限度地保全,那么,在能够保全生命的情况下,是否就一定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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